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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办预包装含冷冻冷藏食品销售备案步骤

2025-10-17 09:25|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113| 评论: 0

摘要: 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新办预包装含冷冻冷藏食品销售备案分为两类:新办企业通过“一窗通”平台在线填报信息,系统自动完成备案;已登记企业可通过“一网通办”或窗口提交申请,当场办结。备案要求主体具备营业执照及 ...
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新办预包装含冷冻冷藏食品销售备案的步骤如下:

一、备案条件

主体资格‌:需已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食品销售”或类似表述‌。

经营项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若涉及冷冻冷藏需明确仓储条件‌。

上海新办预包装含冷冻冷藏食品销售备案步骤

二、备案流程

第一类:新开办企业备案

线上填报‌:通过“一窗通”平台进入“多证合一”界面,填写《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提交仓库、设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信息‌。

自动备案‌:系统推送信息至食品经营许可审批平台,自动生成备案号完成备案‌。

第二类:已登记企业新增备案

线下/线上申请‌:携带备案表至窗口或通过“一网通办”网站提交申请,当场办结‌。

三、特殊要求

冷冻冷藏食品‌:需在备案信息中明确仓储温度、设备等条件,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多地经营‌:不同经营场所需分别备案。

四、备案查询

通过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网“食品业务查询”专区,输入企业名称可查询备案信息‌。

注:若后续增加需许可的食品经营项目(如餐饮服务),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原备案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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