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遵循严格的规定和流程。以下是详细的要求和全部流程说明,结合了上海市的最新政策和实际操作: 
一、核心要求(必须满足)
主体资格
- 企业/个体户: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食品相关项目)。
- 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
经营场所
- 合法固定场地: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 合规性要求:
- 餐饮服务:需有粗加工、烹饪、清洗消毒等功能区,油水分离器(如产生油烟),明厨亮灶(部分区域强制要求)。
- 食品销售:仓储环境需干燥通风,离地离墙存放,避免污染。
- 网络经营:须有实体经营地址(不可用虚拟地址),并在平台公示许可证。
- 房屋性质:商用性质(住宅不可用于食品经营)。
设备设施与布局
- 消毒柜、冷藏/冷冻设备、防蝇防鼠设施(如风幕机、纱窗)、废弃物容器带盖。
- 流程布局避免交叉污染(如生熟分开)。
食品安全制度
- 制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模板可在"上海一网通办"下载)。
人员要求
- 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疾控中心或指定医院办理)。
- 食品安全管理员需参加培训(部分区要求线上考试)。
二、办理全流程(2025年最新版)
步骤1:自查与准备
- 确认经营项目:
根据实际经营选择类别(如:热食制售、冷食制售、预包装食品销售等)。
- 场地装修:
按《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装修,确保功能区合规(建议提前咨询辖区市场监管所)。
步骤2:线上申请
- 入口:登录"上海一网通办"(zwdt.sh.gov.cn)→搜索"食品经营许可"→选择"新办"。
- 填写信息:
- 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营场所平面图、设备布局图。
- 网络经营需勾选"含网络经营",并标注第三方平台名称(如美团、饿了么)。
- 告知承诺制:部分低风险项目(如预包装食品销售)可签署《告知承诺书》,免现场核查(限时补齐材料)。
步骤3:提交材料(关键清单)
-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系统自动生成)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经营场所平面图(标注面积、设备位置)
-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 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至少1人)
- 委托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特殊情形附加材料:
- 自制饮品:水质检测报告。
- 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提供配送协议和检测能力证明。
步骤4:现场核查(非告知承诺类)
- 市场监管所5个工作日内上门检查,重点核查:
- 功能区是否符合流程(如餐饮的"生进熟出"单向布局)。
- 消毒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 是否有交叉污染风险。
- 整改提示:若不合格需15日内整改并重新预约核查。
步骤5:领取许可证
- 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告知承诺制当场发证)。
- 取证方式:
- 电子证照:在"随申办"APP中查看下载(与纸质证同等效力)。
- 纸质证书:可至各区行政服务中心领取(需预约)。
三、常见问题与避坑指南
场地陷阱
- ❌ 住宅、违章建筑、无产证场地无法通过审批。
- ✅ 租赁前务必确认房屋性质,要求房东提供产权证明。
健康证时效
- 健康证有效期1年,需在到期前30日内续办(过期将面临处罚)。
变更/延续/注销
- 变更地址/项目:必须重新申请许可证(不可直接变更)。
- 延续换证:许可证到期前30日内提交申请(逾期作废)。
- 停业注销:通过"一网通办"在线办理。
小型餐饮备案(替代方案)
- 适用于50㎡以下小餐饮店(如包子店、面馆),但不可经营生食、冷加工糕点。
- 流程简化,但需满足食品安全底线要求(各区政府官网可查细则)。
四、重要提醒
- 无证经营处罚:没收违法所得,最高罚款10万元(《食品安全法》第122条)。
- 浦东/临港新区试点政策:
部分食品制售项目可"一证多址",具体咨询当地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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