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实践,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需遵循以下主要规则: 1.决策程序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为他人提供担保,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可自主规定决策机构,但需明确投资或担保的决策流程。例如,小型公司可能赋予董事会一定额度内的决策权,大型公司或上市公司通常需股东会决议重大事项。 2.限额规定 公司章程可对投资或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数额设限,公司不得超出限额。若违反限额,相关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 3.关联担保特别规则 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决议,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此规定旨在防止利益输送,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4.无需决议的例外情形 · 金融机构开立保函或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 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担保(上市公司除外); · 担保合同由单独或共同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对担保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上市公司除外);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若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 5.债权人审查义务 债权人接受公司担保时,需审查公司章程、决议文件,确认担保行为符合程序。若债权人未尽审查义务,可能被认定为非善意相对人,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风险提示:公司对外投资或担保涉及重大风险,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避免越权行为。债权人也应谨慎审查担保程序,确保交易安全。建议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投资和担保的具体规则,加强内部治理和风险防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