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规定,上海公司章程的修改需遵循以下规则: 1.有限责任公司 修改公司章程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例如,若公司有三位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40%、30%、30%,则需至少60%以上的表决权同意才能通过修改决议。 2.股份有限公司 修改公司章程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例如,若某次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为80%,则需至少53.3%以上的表决权同意才能通过修改决议。 3.特殊情况 · 若公司章程中对修改程序另有约定(如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则从其约定。 · 若修改事项涉及股东出资期限等特殊权益,可能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建议在修改公司章程前,仔细查阅公司章程原文及《公司法》相关规定,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