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股东大会的出席人数规定如下: 1.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 法律未强制规定出席人数:《公司法》未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出席人数作出明确要求,但通常需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一般决议)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特别决议)。 · 公司章程可自行约定:公司可通过章程规定股东会的出席人数要求,例如规定必须有持有表决权一定比例(如50%以上)的股东出席方可召开会议。 2.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一般情况无出席人数限制:法律未对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人数作出强制规定,只要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达到法定比例即可通过决议(如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创立大会的特殊要求: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总结: 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人数主要通过表决权比例来决定决议的有效性,而非单纯的人数要求。公司章程可在法律框架内进一步细化具体要求,以适应公司治理的实际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