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伙企业注销的条件、资料及流程如下: 上海合伙企业注销条件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的经营期限到期,且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 2.全体合伙人决议解散:全体合伙人通过书面决议的形式,一致同意解散合伙企业。 3.合伙人不足法定人数: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少于2人,有限合伙企业少于1名普通合伙人。 4.营业执照被吊销:因未按时年报、违规经营等原因,营业执照被行政机关吊销。 5.法院裁定解散:如合伙企业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法院裁定解散。 上海合伙企业注销资料 1.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需全体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清算报告:载明债务清偿、资产分配情况,需全体合伙人签字。 3.报纸公告样张:需完整刊登45天的债权人公告,若未公告,工商局会驳回注销申请。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缴回,若丢失需先登报挂失。 5.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适用于简易注销,需全体投资人签字并承诺对债权债务等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合伙企业注销流程 1.成立清算组:由全体合伙人或法院指定(若破产),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处置资产、编制清算报告。 2.登报公告:需在省级以上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为45天。 3.税务注销:登录电子税务局,搜索“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完成所有未结事项,如有需要线下办理的事项,带好营业执照原件、公章、税盘发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去税务所。 4.提交注销申请: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领取注销回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