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注销流程分为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两种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简易注销流程 1.条件判断: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未发生或者已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可选择简易注销。 2.公示申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发起简易注销公告,公示期为20日(浦东新区企业为10日)。 3.税务注销预检:同步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完成清税申报,获取《清税证明》,确保税务无异常。 4.工商注销申请: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至工商登记机关。 5.领取注销证明: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若审核通过,发放《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完成公司简易注销。 普通注销流程 1.清算组备案:通过“上海企业登记在线”平台提交备案申请,上传股东会决议、清算组成员身份证明等材料。 2.登报公示/线上公示:在市级报纸(如《解放日报》《文汇报》等)登报发布注销公告,或通过“上海企业登记在线”平台公示,公告期为45日。2024年7月1日起,公司制企业还需先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解散公示,再依次发布清算组公告和债权人公告。 3.税务注销:完成汇算清缴,缴销发票,注销税控设备,结清所有税款,获取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4.工商注销申请:公示期满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清税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 5.领取注销证明:工商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发放《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完成工商注销。完成工商和税务注销后,还需前往社保部门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注销社保和公积金账户,前往开户银行注销公司银行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