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需依法完成备案手续而非办理许可证。具体流程如下: 一、备案主体要求 经营资质:需持有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或类似表述。 属地管理:浦东新区金桥自贸区内的经营者应向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提交备案申请。 二、备案流程 线上办理 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切换至企业身份后进入“企业办事专区”,搜索“预包装食品备案”并填写申请表。 上传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经营场所证明(如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等。 线下办理 可携带材料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窗口提交,审核周期通常为3-5个工作日。 三、备案后管理 备案通过后,市场监管部门将发放电子备案回执,经营者可通过政务网查询进度。 备案信息需公示于经营场所,并确保食品来源正规、存储条件符合防尘防潮等要求。 四、注意事项 若后续涉及散装食品或现制现售,需另行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备案全程免费,无需委托中介机构代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