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赠送产品的场景下,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算需要遵循特定的税法规定,核心原则是:无偿赠送通常被“视同销售”处理。这意味着即使没有实际收款,也需要计算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以下是关键点分析和计算方法:
🧾 一、增值税的计算
基本原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
- 因此,企业赠送产品(无论是自产、委托加工还是外购),在增值税上都需要按照销售行为来计税。
计税依据(销售额)的确定: 按以下顺序确定:
- 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 (1 + 成本利润率)
成本 :生产该产品的实际成本(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成本(外购)。成本利润率 :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通常为10%,但部分货物有特定利润率)。如果该产品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组成计税价格中还应包含消费税税额(见下文消费税部分)。
增值税额计算:
- 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销项税额 = 销售额(按上述方法确定) × 适用税率
- 赠送的产品适用什么税率(13%、9%、6%等),取决于该产品本身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 如果赠送的是外购货物,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在购进时如果已抵扣,赠送时视同销售产生的销项税额正常计算即可。
- 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应纳税额 = 销售额(按上述方法确定) × 征收率
- 现行征收率通常为3%(优惠期间可能为1%或免税,需关注最新政策)。
🍷 二、消费税的计算(仅适用于应税消费品)
基本原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用于其他方面”包括用于馈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进一步明确:“用于馈赠”属于条例第四条所说的“用于其他方面”。
- 因此,如果企业赠送的产品属于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如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珠宝玉石、成品油、小汽车、烟、酒等),在移送赠送时就需要计算缴纳消费税。
计税依据(销售额)的确定: 与增值税的确定顺序相同:
- 组成计税价格:
- 从价定率: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 利润) / (1 - 消费税比例税率)
= [成本 × (1 + 成本利润率)] / (1 - 消费税比例税率) - 复合计税(如卷烟、白酒):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 利润 + 自产自用数量 × 定额税率) / (1 - 消费税比例税率) 成本利润率 :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不同产品利润率不同,如甲类卷烟10%,粮食白酒10%,高档手表20%等)。消费税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该应税消费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额计算:
- 从价定率:
应纳消费税额 = 销售额(按上述方法确定) × 比例税率 - 从量定额:
应纳消费税额 = 移送赠送数量 × 定额税率 - 复合计税:
应纳消费税额 = (销售额 × 比例税率) + (移送赠送数量 × 定额税率)
📌 三、关键总结与注意事项
- 视同销售是核心: 无论是增值税还是消费税(针对应税消费品),无偿赠送产品都必须按“视同销售”处理,计算缴纳相应税款。
- 销售额的确定顺序: 优先使用本企业或其他企业近期同类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只有在没有可参照价格时,才使用组成计税价格。
- 区分税种:
- 消费税仅适用于赠送的货物属于《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应税消费品。
- 成本利润率的应用: 在组成计税价格中,成本利润率是法定参数,需使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该产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
- 会计处理: 赠送产品的成本及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消费税计入税金及附加)通常计入“销售费用”或“营业外支出”科目。
- 合规性: 企业应准确核算赠送产品的成本和数量,按规定计算缴纳税款,避免因“视同销售”处理不当带来的税务风险(如被认定偷税漏税)。
- 政策更新: 关注增值税税率、征收率、消费税税目税率以及成本利润率等是否有最新调整。
📝 示例(简化说明)
- 情况: 某化妆品公司(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率13%)将一批自产的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15%,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5%)赠送给关键客户。该批化妆品生产成本为10,000元。近期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 处理:
- 增值税 & 消费税计税依据(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 (1 + 成本利润率)] / (1 - 消费税税率)
= [10,000 × (1 + 5%)] / (1 - 15%)
= 10,500 / 0.85
≈ 12,352.94元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12,352.94 × 13% ≈ 1,605.88元 - 消费税:
= 12,352.94 × 15% ≈ 1,852.94元 (或 = 组成计税价格 × 税率 )
- 结论: 该化妆品公司需要就这批赠送的化妆品申报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约1,605.88元和消费税约1,852.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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