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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时间节点及全面实施总结

2025-7-30 17:36|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13| 评论: 0

摘要: “营改增”是指中国将原来征收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征收增值税。这是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旨在消除重复征税,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降低企业税负。它的实施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分阶段、分行业逐步推进的。 以下是“营 ...

“营改增”是指中国将原来征收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征收增值税。这是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旨在消除重复征税,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降低企业税负。它的实施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分阶段、分行业逐步推进的。

营改增时间节点及全面实施总结

以下是“营改增”的主要时间节点和阶段:

  1. 试点启动阶段(2012年):

    • 2012年1月1日: 首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不包括铁路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正式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2. 试点扩大阶段(2012年下半年 - 2013年):

    • 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 试点范围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
    • 2013年8月1日: 试点推向全国范围,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
  3. 行业范围深化阶段(2014年):

    • 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业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 2014年6月1日: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4. 全面完成阶段(2016年):

    • 这是最重要的时间节点:
    • 2016年5月1日: 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这最后四大行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 意义: 自此,营业税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覆盖了所有营业税原先覆盖的行业,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中国税制中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存的局面结束。

总结关键时间点:

  • 起点(首个行业试点): 2012年1月1日(上海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 全国范围初步覆盖(部分行业): 2013年8月1日
  • 最后四大行业纳入(全面完成): 2016年5月1日

因此,当人们提到“营改增全面实施的时间”或“营改增完成的时间”时,通常指的是2016年5月1日,因为这是所有剩余行业(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都改征增值税,营业税制度被正式取代的日子。

营改增是中国税收制度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事件,对优化税制结构、促进产业分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产生了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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