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税率(也称为固定税额或单位税额)是税收计算的一种方式。它的核心特点是:对征税对象按固定单位数量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应纳税额,而不是按照其价值(价格)的百分比来计算。
简单来说:税额 = 单位数量 × 固定税额 
关键点解释:
- 按数量征税: 税收的依据是征税对象的物理数量(如重量、体积、面积、件数等),而不是其价值或金额。
- 固定金额: 对每一单位的数量(例如每吨、每升、每平方米、每件、每辆等),税法规定了一个固定不变的绝对金额作为应纳税额。
- 不随价格变化: 无论征税对象的市场价格是上涨还是下跌,只要数量相同,缴纳的税额就是固定的。税额只与数量有关,与商品或服务的单价无关。
与比例税率的区别:
- 比例税率: 按征税对象价值(如销售额、所得额、财产价值)的一定百分比来征税(例如增值税率13%,企业所得税率25%)。税额会随着价值的高低而变化。
- 定额税率: 按征税对象的单位数量征收一个固定金额。税额只随数量的增减而变化。
定额税率的应用举例:
- 消费税(部分应税消费品):
- 啤酒:按出厂数量(如每吨)征收固定金额的消费税(例如,甲类啤酒250元/吨,乙类啤酒220元/吨)。
- 黄酒:按吨征收固定税额(如240元/吨)。
- 成品油: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等按升(或吨)征收固定税额(例如,汽油1.52元/升)。
- 卷烟:除了按销售额比例征收外,还按支数(换算为每标准条)征收固定税额(例如,甲类卷烟0.003元/支,即每条0.6元;乙类卷烟0.003元/支,即每条0.6元)。
- 车船税: 对车辆和船舶,通常按辆、整备质量吨位、净吨位、艇身长度等不同单位征收固定的年税额(例如,小汽车按排量分档,每辆车每年固定几百元;船舶按净吨位,每吨每年固定几元)。
- 资源税(部分应税产品): 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可以按实际销售数量(如吨、立方米)征收固定税额(例如,煤炭每吨X元)。
- 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征收,税额根据土地所在地区的等级规定为每平方米年固定税额。
- 印花税(部分应税凭证): 如权利、许可证照(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等),按件贴花,每件固定税额(如5元/件)。
定额税率的优缺点:
- 优点:
- 计算简便: 只需要知道应税数量,乘以固定税额即可得出税款,操作简单。
- 征管方便: 对征管机关和纳税人都容易理解和执行。
- 抑制特定消费/行为: 对如烟、酒、成品油等商品征收定额税,税额固定,价格上升时税负相对下降,但能起到一定的调节消费作用(尤其是复合计税中的定额部分)。
- 不受价格波动影响: 在商品价格波动大时,能提供相对稳定的税收收入。
- 缺点:
- 缺乏弹性: 税收收入不能随着商品价值或国民收入的增长而自动增长(在通货膨胀时期,实际税负会下降)。
- 累退性: 从税负占收入的比例看,对低收入者可能更重(因为他们消费相同数量商品支付的税额占其收入的比例更高)。
- 不够公平: 不考虑商品质量、价值的差异,对同数量但不同价值的商品征收相同税额,有时有失公平(例如,不同品质的啤酒按吨征收相同税额)。
总结:
定额税率是一种简单、直接的征税方式,它以征税对象的物理数量为计税依据,对每一单位数量规定一个固定的应纳税额。它广泛应用于消费税(特定商品)、车船税、资源税(部分)、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部分凭证)等税种中。其核心特点是税额固定,只与数量有关,与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