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征收的税种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这些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进出口贸易、保护国内产业和维护经济安全的重要手段: 
关税
- 定义: 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流转税。这是海关征收的最基本、最核心的税种。
- 分类:
- 进口关税: 对输入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这是最主要的关税形式。
- 出口关税: 对输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我国目前仅对少数资源性、高耗能或需要调控的出口商品征收)。
- 征收方式: 通常包括从价税(按货物完税价格的一定百分比征收)、从量税(按货物数量/重量/体积等单位征收)、复合税(同时按从价和从量征收)、选择税(在从价和从量中选择较高者征收)等。我国主要采用从价税。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
进口环节增值税
- 定义: 海关在进口环节代国内税务机关征收的增值税。它是对进口货物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税。
- 特点: 进口货物进入国内市场后,其价值相当于在国内第一次销售,因此需要在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
- 税率: 通常是13%或9%(根据货物类别不同,如农产品、图书等适用9%,大部分货物适用13%)。该税率与国内销售环节的增值税率保持一致。
- 计算公式: 增值税额 = (完税价格 + 实征关税税额 + 实征消费税税额) × 增值税税率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进口环节消费税
- 定义: 海关在进口环节代国内税务机关征收的消费税。它是对特定的高档消费品、非生活必需品、高能耗产品、不可再生资源类产品等征收的一种调节税。
- 征收范围: 仅限于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主要包括:
- 烟(卷烟、雪茄烟、烟丝)
- 酒(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
- 高档化妆品
-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 鞭炮、焰火
- 成品油(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
- 摩托车
- 小汽车(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
- 高尔夫球及球具
- 高档手表
- 游艇
- 木制一次性筷子
- 实木地板
- 电池
- 涂料
- 征收方式: 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复合计税。
- 计算公式:
- 从价:消费税额 = (完税价格 + 实征关税税额) / (1 - 消费税税率) × 消费税税率
- 从量:消费税额 = 应税消费品数量 × 单位税额
- 复合:消费税额 = 从价部分 + 从量部分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船舶吨税
- 定义: 对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简称“应税船舶”)征收的一种税。
- 征收依据: 船舶的净吨位和使用期(执照期限)。
- 目的: 用于航道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特别关税
- 定义: 在特定情况下,在正常关税之外额外加征的关税。旨在应对不公平贸易行为或履行国际义务。
- 主要类型:
- 反倾销税: 对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我国倾销,并对我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威胁的进口商品征收。
- 反补贴税: 对直接或间接接受出口国(地区)政府给予的禁止性补贴(专向性补贴),并对我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威胁的进口商品征收。
- 保障措施关税: 当进口产品数量激增,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作为临时救济措施征收。
- 报复性关税: 针对其他国家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关税或待遇,我国依法采取的报复性征税措施。
- 征收依据: 需要经过商务部等部门的调查和裁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征收。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等。
总结关键点:
- 必征税种(对绝大多数进口货物): 进口关税 + 进口环节增值税。
- 选择性征税(仅对特定商品): 进口环节消费税(仅限应税消费品)。
- 特定对象征税: 船舶吨税(仅限特定进境船舶)。
- 特定情形下加征: 特别关税(如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等)。
- 出口征税: 出口关税(仅限少数商品)。
在实际通关过程中,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通常是CIF价格)是计算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共同基础(消费税计算还需考虑已征关税额)。企业在进行进出口贸易时,必须准确了解所涉商品对应的税种和税率,以核算成本并依法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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