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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税率及适用对象详解

2025-7-17 17:02|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9| 评论: 0

摘要: 印花税税率根据征税对象(税目) 和纳税主体(个人/企业) 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中国大陆,现行的主要印花税税率如下(请注意政策可能会有调整,最新政策请以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发布为准): 一、证券交易印花税 征 ...

印花税税率根据征税对象(税目)纳税主体(个人/企业) 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中国大陆,现行的主要印花税税率如下(请注意政策可能会有调整,最新政策请以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发布为准):

一、证券交易印花税

  • 征税对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不包括优先股)交易。
  • 税率:
    • 出让方(卖出方): 按成交金额的 0.05%(即万分之五)征收。
    • 受让方(买入方): 不征收(自2008年9月19日起,由双边征收改为仅对出让方单边征收,并在2023年8月28日起税率由0.1%进一步降至0.05%)。
  • 备注: 这是目前关注度最高的印花税项目。仅针对A股二级市场交易。

印花税税率及适用对象详解

二、产权转移书据

  • 征税对象: 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 税率:
    • 一般情况: 按价款的 0.05%(万分之五)征收。
    • 特殊优惠(涉及个人住房):
      • 购买方: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 出售方: 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的针对出售方个人的普遍性印花税免税政策,但实际操作中,个人买卖普通住房涉及的印花税通常较低或被地方政策覆盖,需关注具体地方规定。非住房类产权转移仍需按规定缴纳。

三、营业账簿

  • 征税对象: 记载资金的账簿(指“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和其他营业账簿。
  • 税率/税额:
    • 记载资金的账簿: 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的 0.25‰(万分之二点五)征收。但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自2018年5月1日起,减半征收,即实际按 0.125‰(万分之一.二五)征收。
    • 其他营业账簿: 免征 印花税(根据财税〔2018〕50号文)。

四、权利、许可证照

  • 征税对象: 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 税额: 按件贴花 5元

五、其他合同

以下合同税率通常为 0.03%(万分之三),但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原《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部分低税率优惠政策在《印花税法》实施后基本延续或调整,实际执行中部分合同可能享受优惠或按较低税率核定。标准税率如下(供参考,实际执行请咨询税务机关或查阅最新政策):

  • 借款合同: 0.005% (万分之零点五) - 注意: 这是《印花税法》规定的新税率,远低于旧条例的0.05‰(万分之零点五)。主要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签订的借款合同。
  • 融资租赁合同: 0.005% (万分之零点五)
  • 买卖合同: 0.03% (万分之三) - 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
  • 承揽合同: 0.03% (万分之三)
  • 建设工程合同: 0.03% (万分之三)
  • 运输合同: 0.03% (万分之三) - 指货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不包括管道运输合同)。
  • 技术合同: 0.03% (万分之三) - 指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服务合同。
  • 租赁合同: 0.1% (千分之一)
  • 保管合同: 0.1% (千分之一)
  • 仓储合同: 0.1% (千分之一)
  • 财产保险合同: 0.1% (千分之一)

重要提示

  1. 政策时效性: 税收政策会调整(尤其是证券交易印花税),以上信息基于当前(截至2025年初)普遍执行的政策,务必以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发布的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2. 地方差异: 虽然税率由中央统一规定,但在具体征收管理、核定征收比例、部分优惠政策执行细节上,地方可能存在一些差异或补充规定。
  3.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印花税在纳税义务发生(如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时即产生。
  4. 免征规定: 除了上述提到的优惠(如个人买卖住房免买方印花税、营业账簿减半/免征),还有其他特定情形可能免征印花税(例如,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农民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无息或贴息贷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等)。
  5. 核定征收: 对于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资料不全难以查账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能采用核定征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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