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一家有限合伙企业至少需要 2 个人。 具体来说,有限合伙企业必须包含以下两类合伙人,且每类至少一人: 1. 至少 1 名普通合伙人 (General Partner, GP): 负责执行合伙事务,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至少 1 名有限合伙人 (Limited Partner, LP): 不执行合伙事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结人数要求: 最低人数: 2人 (1名GP + 1名LP) 最高人数: 普通合伙人数量无严格上限(但实际操作中通常不多),有限合伙人数量不得超过 50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的明确规定)。 关键点强调: 必须同时存在两种类型的合伙人: 这是有限合伙企业区别于普通合伙企业的核心特征。普通合伙企业只有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没有有限合伙人。 责任形式不同: GP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风险较大;LP承担有限责任,风险仅限于其出资额。 执行事务权限不同: GP负责管理和运营;LP通常不参与日常管理(如果参与执行事务,可能会被视为GP并承担无限责任)。 50人上限仅针对LP: 有限合伙人的总数不能超过50人。普通合伙人数量没有法律上的硬性上限限制。 注册时还需要注意: 1. 合伙协议: 这是核心文件,需要所有合伙人签署,明确约定出资方式、数额、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合伙事务执行、入伙退伙等重要事项。 2. 名称: 名称中需包含“有限合伙”字样。 3. 经营场所: 需要有合法的注册地址。 4. 出资: 合伙人需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 5. 登记机关: 向企业注册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 6. 前置审批: 如果经营范围涉及需要前置审批的行业(如金融、教育、医疗等),需先取得相关许可。 简单来说:想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你至少需要找一个愿意承担无限责任的伙伴(普通合伙人)和你一起(你作为有限合伙人),或者反过来。两个人是最低配置,缺一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