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的三种类型 1.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参与合并的原有各公司均归于消灭。即,合并各方组成新的法人主体。 2.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经过合并,收购受企业以支付现金、发行股票或其他代价取得另外一家或几家其他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而另外一家或几家企业合并后丧失了独立的法人资格。本质就是一家公司被另一家公司收购,地位不平等,被收购的公司需要解散。即,收购方吸收合并被收购方,被收购并入收购方后法人主体消灭。 3.控股合并:控股合并就是指一家公司通过持有或间接持有股权,对被合并方达到控制。合并以后两家公司就会变成子母公司关系。即,合并前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法人主体不变,但是合并后地位是不平等的,被合并的公司属于子公司,控股的公司为母公司。 企业合并是什么意思 企业合并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按照合并方式可以为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01 控股合并(母子公司) 合并方(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对被合并方(购买方)控制权,企业合并后能够通过所取得股权等主导被合并方生产经营决策并自被合并方生产经营活动中收益,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后仍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的,为控股合并。该类合并中,因合并方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被合并方成为其子公司,企业合并发生后,被合并方应当纳入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范围,从合并财务报告角度,形成报告主体变化。 02 吸收合并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被合并方全部净资产,并将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方自身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合并完成后,注销被合并方法人资格,合并方持有合并中取得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继续经营,该类合并为吸收合并。企业合并后续期间,合并方应在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作为本企业资产、负债核算。 03 新设合并 参与合并各方在企业合并后法人资格均被注销,重新注册成立一家新的企业,新注册成立企业持有参与合并各企业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经营,为新设合并。新设合并中,各参与合并企业投入到新设企业资产、负债价值以及相关构成新设企业资本等,一般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参与合并方合同、协议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