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分为预扣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两个阶段。 预扣预缴阶段的计算方式为:每次收入≤4000元时,应纳税所得额=收入-800元;收入>4000元时,应纳税所得额=收入×(1-20%),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再根据《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率表》计算劳务报酬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年度汇算清缴的计算方式为:劳务报酬需与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合并为综合所得,按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出年度个人所得税,与预缴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比较,多退少补,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年度劳务报酬收入额+年度稿酬收入额+年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