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个人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包括: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符合国家规定的外籍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 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及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的免税的所得。 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取得的工薪收入。 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我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取得的工薪收入。 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