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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创业板上市股票的发行条件

2021-3-18 19:13|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774| 评论: 0

摘要: 【引言】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公司,他们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各方面达不到主板上市的要求,而老板又想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获得资金,于是寻求创业 ...
【引言】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公司,他们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各方面达不到主板上市的要求,而老板又想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获得资金,于是寻求创业板上市的融资途径。

但创业板上市需要满足什么的条件呢?

【创业板上市概述】指公司经批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我国创业板上市交易的行为。

【主体资格条件】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发行人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公司在创业板上市股票的发行条件


【规范运行条件】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并且不存在任职禁止的情形。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公司在创业板上市股票的发行条件


【财务会计条件】财务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一)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三)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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