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法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公司营业执照。 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现场领取或者从上海工商网站下载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格; 2、申请人向工商机关现场提交公司变更登记所需的全套申请材料,领取收件凭据; 3、工商机关在收件后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属于简易登记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4、工商机关作出准予变更登记决定的,申请人于5日内到工商局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审批时限1、工商机关收件后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变更登记;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属于简易登记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2、工商机关作出准予变更登记决定的,于5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