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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企业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2022-3-8 11:02|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323| 评论: 0

摘要: 普通合伙企业是发展是十分迅速的,很多人都是通过这个方式来进行公司的开办,普通合伙企业跟一般的企业也是有着不同的特性的,只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特点是什么。下面就让上海公司注册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普通合伙企业 ...
普通合伙企业是发展是十分迅速的,很多人都是通过这个方式来进行公司的开办,普通合伙企业跟一般的企业也是有着不同的特性的,只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特点是什么。下面就让上海公司注册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普通合伙企业的主要特点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普通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2条和第15条规定,只要企业名称中带有普通合伙字样的就是普通合伙企业,而普通合伙企业最主要的特征就是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说的通俗点,就是企业的债务企业资产已经不能清偿时,你个人财产也要拿出来补上。

此外,法律特别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二、合伙企业类型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时,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主要特点有哪些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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