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答:符合非营利组织认定资格,并经省级有关部门认定后,取得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企业取得的其他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社会团体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的收入后应进行年度申报,及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补缴税额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通过汇算清缴,用全年应交所得税减去已预交税额,得到的数额如果是正数,代表企业应补缴税额,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缴纳此汇算清缴税款时,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非盈利机构所得税汇算清缴账务处理 调整未分配利润,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是负数,代表企业多缴税额,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调整未分配利润,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以上是91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非营利性组织的汇算清缴怎么做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