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社保的填报办法是:先按“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个会计科目核算的内容填报,然后再按税法规定进行调整。接下来,上海公司注册网小编为您介绍所得税汇算清缴社保怎么填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所得税汇算清缴社保怎么填 汇算清缴后的所得税往往和会计报表中的所得税额不一致,需要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的纳税调整事项,会计核算上并不需要反映.会计与税法产生的差异,比如招待费,只需要年终汇算清缴时在纳税申报表上进行调整,不需要进行会计调整。 2、由于纳税调整补税导致的净利润的变化,需要在会计报表上反映。 二、汇算清缴对象有哪些 汇算清缴的对象有两个: 1、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 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均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 三、年度汇算清缴时,补缴的社保会计分录怎么做 1、社保年度汇算清缴时,补缴的社保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放映。 2、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社保(公司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指企业对以前年度多计或少计的重大盈亏数额所进行的调整,以使其不至于影响到本年度利润总额。以前年度多、少计费用或多、少计收益时,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代替原相关损益科目,对方科目不变,然后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科目下,进行相应的盈余公积的调整。最终不能影响当期的“本年利润”科目。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所得税汇算清缴社保怎么填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