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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查账征收

2021-10-1 21:14|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2672| 评论: 0

摘要: 一、查账征收的定义查账征收是相对于核定征收的一个概念。查账征收是指纳税人根据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所反映的经营情况,按照税法的规定,在纳税期限内依照适用的税率,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税款,事后税务机关查账核实 ...
一、查账征收的定义

查账征收是相对于核定征收的一个概念。查账征收是指纳税人根据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所反映的经营情况,按照税法的规定,在纳税期限内依照适用的税率,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税款,事后税务机关查账核实的一种征收管理方式。

二、查账征收的适用范围

查账征收一般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健全,能够据以如实核算,反映生产经营成果,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查账征收


三、查账征收的计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上述计算方法用公式表示即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四、征收管理

1.预缴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所得税的查账征收


2.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企业所得税的查账征收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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