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核心计算公式
残保金的基本计算原理是:对于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来计算征收保障金。
基本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 = (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 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为了更清晰地理解,我们通常将公式拆解为以下几个关键部分和步骤:
1. 计算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 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 × 规定的安置比例
- 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指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除以12。季节性用工等都需要计算在内。
- 规定的安置比例: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法定比例是 1.5%。个别地区(如北京)为 1.7%。请务必以当地政府的最新规定为准。
2. 计算残疾人就业差额人数
残疾人就业差额人数 =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 上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年平均人数
- 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年平均人数:指单位全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月平均人数,也需要按月累加后除以12。只有签订劳动合同、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残疾人员工才能计入。
- 如果这个结果是负数(即实际安排人数超过应安排人数),则按0计算,意味着您单位不需要缴纳残保金。
3. 确定征收基数(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 这个“年平均工资”通常是单位上年度实际支付给在职职工的工资总额,除以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得出。
- 重要提示: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规定了征收上限。如果单位的年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则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作为征收基数。具体社会平均工资数据由当地统计局公布。

二、完整版计算公式(考虑征收上限)
综合以上因素,实践中通用的完整计算公式为:
保障金年缴纳额 = 残疾人就业差额人数 × min(上年度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 2)
三、举例说明
假设某公司位于规定比例为1.5%的A市:
计算步骤:
-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 200人 × 1.5% = 3人
- 确定征收基数:
- 当地社平工资的2倍 = 80,000元 × 2 = 160,000元。
- 100,000元 < 160,000元,因此征收基数按100,000元计算。
- 应缴纳残保金 = 2人 × 100,000元/人 = 200,000元
所以,该公司本年度需要缴纳20万元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优惠政策与分档征收
为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国家实施了分档减免政策,这也是目前最重要的优惠政策:
-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其他用人单位:按下列规则分档征收
- 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规定比例(如1.5%)的:按应缴费额的50% 缴纳。
- 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的90% 缴纳。
接上例:
该公司安排了1名残疾人,就业比例为 1人 / 200人 = 0.5%,属于“1%以下”档次。
因此,最终应缴纳金额为:200,000元 × 90% = 180,000元
总结要点
- 核心是差额人数:没招满规定比例,差几个人就按几个人的“价格”来罚。
- 工资有上限:用来计算的工资最高不超过当地社平工资的2倍。
- 分档有优惠:只要招了残疾人,即使没达到比例,也能享受大幅减免。
建议您在具体计算和申报时,务必查阅所在地残疾人联合会或税务局发布的最新官方政策和通知,以确保准确无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