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你快速了解,下面这个表格汇总了当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保金)的主要优惠政策核心要点。
| 政策类型 |
适用条件 |
优惠内容 |
政策依据/备注 |
| 小微企业免征 |
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 |
全额免征残保金。 |
1. 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2. 即使免征,也需要进行申报(即"零申报")。 |
| 分档减缴政策 |
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当地规定比例(如1.5%)的用人单位。 |
按应缴费额的50% 缴纳残保金。 |
1. 此为企业普遍适用的激励政策。 2. 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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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1% 的用人单位。 |
按应缴费额的90% 缴纳残保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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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困难减免缓缴 |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 |
可向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或主管部门申请减免或缓缴保障金。 |
1. 通常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审计报告、灾害证明等。 2. 有严格的申请时间限制,例如深圳规定在年度申报时办理,东莞则要求在6-9月申请。 |

💡 注意事项与申报指南
除了上述优惠政策,在实际操作中还有几个关键点需要你特别注意:
- 地区差异:各地具体的安置比例和征收标准可能存在差异。例如,深圳市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为0.5%,而东莞市的规定是1.5%。请务必以单位所在地的具体政策为准。
- 申报流程:残保金的缴纳通常涉及两个核心步骤:
- 申报年审: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常是每年3月至10月)向当地残疾人联合会或其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已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进行认证。
- 申报缴费: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免征和需缴费的)都需要在税务部门规定的征缴期内(例如,2025年征收2024年度的保障金,深圳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东莞为8月1日至11月30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完成申报。
- 必须申报:这一点至关重要:即使单位符合免征条件(如30人以下企业),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零申报",否则可能被视为未履行申报义务而产生麻烦。
-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认定:要想将残疾人计入安置人数,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依法与残疾人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 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为残疾人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总的来说,管理残保金的关键在于:首先确认本单位是否属于30人以下的免征企业;如果不属于,则可以评估通过安置残疾人来享受分档减缴政策或达到规定比例直接免缴;若遇到特殊经营困难,则了解是否可以申请减免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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