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董事会的职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董事会负责定期或临时召集股东会,向股东会汇报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及重大决策事项,确保股东及时了解公司动态。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董事会需全面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包括公司战略方向、重大投资决策等,确保公司运营符合股东意志。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董事会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发展需求,制定短期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如年度业务规划、项目投资等,直接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决策。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董事会负责拟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如分红比例、分配时间等)和亏损弥补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展战略,制订增减注册资本或发行债券的方案,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实施。 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对公司重大变革事项(如合并、分立、解散等),董事会需先制订具体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为公司重大转型提供决策支持。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董事会可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决定设立或调整内部管理机构,如部门设置、职能划分等,优化公司组织架构。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董事会负责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并确定其薪酬待遇,确保管理层高效运作。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会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涵盖财务、人事、业务、法务等核心领域,规范公司运营流程和内部管理。 10.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可通过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赋予董事会其他特定职权,如授权董事会决定特定金额内的投资项目、对外担保等,以适应公司个性化治理需求。 注意事项: · 董事会的职权范围需在法律框架内行使,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 若公司章程对董事会职权有限制,但董事会与善意相对人进行交易时,该限制不具有外部效力,公司不得以职权限制为由对抗善意相对人。 · 董事会决策需遵循法定程序,如董事会会议召集、表决等,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