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注册公司流程中,通常由董事会授权确定的岗位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1.经理层成员 董事会负责聘任或解聘公司的经理(总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这些岗位的任命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以确保管理层的决策与公司战略方向一致。 2.子公司董事及高管 若公司设有子公司,董事会通常有权委派或推荐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需注意,对于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若未设董事会,则由执行董事行使上述职权。 在注册流程中,这些岗位的任命需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并通过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