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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2025-9-20 17:39|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346| 评论: 0

摘要: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根据计征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1.从价计征以应税资源产品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若销售额中包含相关运 ...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根据计征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1.从价计征

以应税资源产品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若销售额中包含相关运杂费用(如运输、装卸、仓储等费用),且取得合法有效凭据的,可从销售额中扣除。

2.从量计征

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以及自用于应税情形(如职工福利、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等)的自用数量。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注意事项:

· 具体计征方式(从价或从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 若纳税人申报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或自用应税产品无销售额,税务机关可按特定方法核定销售额(如按同类产品平均价格、组成计税价格等)。资源税的计税依据需结合具体应税产品和当地政策确定,建议纳税人关注当地税务机关发布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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