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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2025-9-17 11:29|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106| 评论: 0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投资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2.有合法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投资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不得在名称中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并且只准使用一个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法律对出资的最低数额未作强制性规定,但投资人需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若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出资,需在设立登记时明确,并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包括经营场所的租赁或自有证明,以及与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需配备与企业经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企业应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权益。此外,申请设立时还需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若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还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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