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准备相关资料并遵循特定流程: 一、上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 1.发起人人数 需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且至少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新增要求:至少1名发起人需具备3年以上行业经验(浦东新区试点)。 2.注册资本 最低500万元,首期实缴20%(2年内缴足),需提供验资报告。 科创企业试点:临港片区可申请“承诺制”注册资本。 3.名称与地址 · 名称后缀必须为“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 · 注册地址需提供房屋编码(可通过上海不动产登记系统查询),浦东新区接受“一址多照”。 4.其他条件 · 发起人需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出资方式、股权比例等事项。 · 需制定包含ESG条款的公司章程。 · 若涉及外资股东,需额外备案并提供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公证(需海牙认证)。 二、上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需资料 1.基础文件 · 发起人协议(需公证)。 · 公司章程(需包含ESG条款)。 · 战略投资承诺书(如适用)。 · 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公司住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2.验资材料 · 实缴验资报告(首期100万)。 · 非货币出资(如专利、房产)需经省级以上评估机构认证,并提供区块链存证。 3.其他材料 · 董事/监事无犯罪记录证明(联网核查)。 · 外资企业需提供FDI登记表、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公证(需海牙认证)。 三、设立流程 1.前置准备(3-5个工作日) · 核名:登录“一窗通”平台提交3-5个备选名称,智能比对系统1小时内反馈结果。 · 文件制备:准备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等必备文件。 2.设立登记(5-7个工作日) · 材料提交:通过电子化方式提交营业执照申请表、数字签名等材料。 · 领取执照:可选择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版同等效力)。 3.后期事项(10个工作日) · 印章刻制:包含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法人章及电子签章。 · 银行开户:需视频面签(工行/建行试点)。 · 税务登记:自动同步“金税四期”系统,完成税种核定、数电票申领。 四、注意事项 · 实缴资本管理:首期验资后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未按期缴足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董监高任职限制:2025年起,存在失信记录者不得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