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纳的税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主要税种 1.增值税 · 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一般纳税人:根据销售货物或服务类型,适用13%、9%、6%等税率。 2.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 · 以业主为纳税义务人,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3.附加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7%、县城/镇5%、其他地区1%。 · 教育费附加:税率3%。 · 地方教育附加:税率2%。 · 附加税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若增值税免征,则附加税也免征。 二、可能涉及的其他税种 · 消费税:零售贵重首饰和金银珠宝的个体工商户需缴纳。 · 房产税:拥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按房产原值或租金收入计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使用城镇土地需缴纳,以实际占用面积为计税依据。 · 印花税:签订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等需缴纳。 · 资源税:开采应税资源的个体工商户需缴纳。 三、税收优惠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可享受以下优惠: · 减半征收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 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申报方式 · 定期定额征收:税务机关核定定额,按定额缴纳税款,实际销售额超过定额需补缴。 · 查账征收:根据账簿核算收入、成本等,自行计算申报纳税。 · 核定征收率征收:按收入额乘以核定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应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税务机关核定的税种,按时申报纳税。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和行业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获取最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