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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费用与其家庭生活费用无法划分时,税务处理规定

2025-9-13 10:38|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22| 评论: 0

摘要: 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例如,企业购买的物品既用于生产经营又用于家庭生活,无法明确区分用途的,相关费 ...
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费用与其家庭生活费用无法划分时,税务处理规定如下:

1. 费用扣除规则

· 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 例如,企业购买的物品既用于生产经营又用于家庭生活,无法明确区分用途的,相关费用不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费用与其家庭生活费用无法划分时,税务处理规定

2. 特殊情况处理

· 若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固定资产(如车辆、房屋等),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3. 税务风险提示

· 将个人及家庭生活费用混入企业生产经营费用,可能导致税务机关要求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增加税负。

· 建议企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尽量避免费用混同,确需共用的费用应保留相关证明材料,以便税务机关核定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第六条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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