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然人股东变更申请完税证明的流程如下: 税务申报前置 需先完成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由出让方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理,税率为20%。 印花税由双方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申报,税率0.05%。 一网通办提交申请 登录上海一网通办,搜索“个人股权变更一件事”,按提示填写股权转让信息并上传材料(如股权转让协议、原值证明等)。 系统将自动查验完税情况,审核通过后可下载《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完税情况表》作为完税证明。 材料补充说明 若涉及资产评估或历史亏损,需额外提供相关报告及财务报表。 工商变更需在税务完成后提交,包括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等文件。 注意事项: 未核税需先核税,次月方可完税。 线上办理需通过支付宝/微信扫码完成人脸核验及授权签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