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交以下法定材料(按办理流程分类整理): 一、基础必备材料 登记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身份证明文件 股东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章程 全体股东签署,需载明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比例等核心事项 二、组织架构材料 任职文件 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文件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如委托代办需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场所及名称材料 住所证明 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需加盖产权方公章) 名称核准文件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需先完成名称核准) 四、特殊情形材料 前置审批文件:涉及许可经营的行业需提交相关许可证 验资证明:部分地区对特定行业仍要求验资报告 重要提示 材料需使用A4纸打印,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部分地区实行线上申报,需上传材料扫描件并完成电子签名 一人有限公司需额外提交财产独立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