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股东会决议注销 需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解散决议后启动注销程序。这是最常见的注销方式,适用于公司正常运营期间主动终止的情形。 清算后注销 适用于公司因破产、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时。需先完成清算程序(包括债权债务处理、财产分配等),再申请注销登记。 合并或分立导致注销 公司因合并或分立需解散时,原有主体需办理注销手续。例如A公司与B公司合并为C公司后,A、B公司需注销。 强制解散注销 包括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宣告破产等情况,需在法定清算后注销。 司法解散注销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时,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随后启动清算注销流程。 每种方式均需遵循《公司法》规定的清算程序,包括成立清算组、公告债权人、编制清算报告等步骤。若未依法清算即注销,股东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