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区办理预包装食品备案时,场地需满足以下核心要求: 一、基础条件 合法性与一致性 注册地址需与实际经营场所一致,且需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商业用途)。 禁止使用居民住宅作为经营场所(特殊情况下需经审批)。 卫生与安全标准 远离污染源(如粪坑、污水池等至少25米),地面、墙面需采用不渗水、易清洗材料。 配备防鼠、防虫、防潮设施及通风、照明设备。 二、功能分区与设施 存储与温控 销售冷藏/冷冻食品需配备温控设备(如冷藏柜)并定期校准。 食品储存区需与非食品区分隔,避免交叉污染。 卫生设施 需设置消毒、更衣、盥洗及废弃物处理设施。 网络销售需提供电子化进货台账及消费者权益保障条款。 三、特殊场景要求 连锁企业:需提交总仓备案凭证及分店营业执照副本。 特殊食品:如保健食品需设置专区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需专柜陈列。 四、材料补充 备案时需提交场地平面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监测报告,若涉及网络销售还需电商平台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