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和材料如下: 一、申请条件 经营场所要求:需具备实际经营场所,且场地环境整洁、远离污染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进行现场核查。 设备设施:需配备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设备(如冷藏柜、货架、消毒柜等),并符合食品安全规范。 人员资质:需提供两名以上从业人员的健康证。 二、申请材料 基础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场地证明: 经营场所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标注设备设施位置及用途)。 其他文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清单 从业人员健康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若经营冷冻冷藏食品,需提供冷藏设备平面图。 三、办理流程 线上申请: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并提交初审。 线下提交:预审通过后,携带材料至所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现场核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查验,通过后发放许可证。 四、注意事项 无实际场地的申请人可选择代办服务,但需支付额外费用。 餐饮类主体业态需选择“餐饮服务经营者”,并明确经营项目(如热食类制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