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办理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和申请条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市的具体实施细则。以下是详细的指南: 一、 申请条件(必备前提) 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之前,您的经营场所和经营活动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企业: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食品经营相关项目)。 个体工商户:需持有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食品经营相关项目)。 其他主体: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申办单位食堂,需持有有效的登记证明文件。 2.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 场所固定,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通常直线距离25米以上)。 环境整洁,有良好的通风、采光、照明条件。 地面、墙面、顶面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如瓷砖、环氧地坪等)。 有相应的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如纱窗纱门、挡鼠板、灭蝇灯、粘鼠板等)。 垃圾容器带盖,及时清理。 3.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 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食品销售: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架、柜台、冷藏冷冻设备(如需)、温湿度监测设备(如需)、食品存放设施等。 餐饮服务/制售: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清洗水池(至少3个:洗菜、洗肉、洗餐具)、操作台、烹饪设备、消毒保洁设施(消毒柜或热力消毒设备)、冷藏冷冻设备、排油烟设施(产生油烟的必须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净化装置)、餐具存放柜等。专间(如冷菜间、裱花间)还需满足更高要求(独立空调、紫外线消毒灯、专用工具、预进间等)。 单位食堂:除餐饮服务要求外,还需有独立的食品处理区、用餐区域分隔等。 4. 具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需配备经培训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或专职人员)。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贮存管理、不合格食品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餐饮服务还需有加工操作规程。 5.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生进熟出、单一流向,流程顺畅无交叉。 6.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所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包括新入职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上海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俗称“健康证”)。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例如,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还需符合具体规定。 从事网络经营,必须具有可现场登录的网站或网店地址,并在许可证上标注“网络经营”。 二、 新办申请流程(以“一网通办”为主) 上海市大力推行“一网通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主要通过线上申请、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1. 前期准备: 注册主体: 先办理好《营业执照》或相关主体登记证明。 装修布局: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要求装修经营场所,确保硬件设施到位、布局流程合理。 制度建立: 制定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健康证办理: 组织从业人员体检并取得健康证。 自查自评: 对照申请条件进行自查,确保符合要求。 2. 线上申请(核心步骤): 登录平台: 访问“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dt.sh.gov.cn/)。 查找事项: 搜索“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或“食品经营许可核发”。 填写信息: 在线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 主体信息(营业执照信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息)。 经营场所信息(地址、面积、平面布局图、操作流程图 - 通常需上传CAD图或清晰手绘图)。 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热食制售、冷食制售、生食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糕点类制售等,根据实际勾选)。 食品安全设施设备清单。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及培训证明。 从业人员健康证信息(可上传列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可上传电子版)。 如涉及网络经营,提供网址和平台截图。 如利用自动售货设备,提供设备信息。 上传材料: 按要求上传所有必要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营业执照副本(或主体登记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如:产权证、租赁合同+产权方产权证复印件)。 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操作流程图(标注尺寸、功能区、设备位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及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从业人员健康证(可提供汇总名单)。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告知承诺书(如选择告知承诺方式)。 提交申请: 核对信息无误后,在线提交申请。 3. 受理与审核: 受理: 市场监管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限内(通常是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发送《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会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审核: 告知承诺制(主要方式): 对于风险较低的业态(如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部分热食制售等),申请人提交材料并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符合条件后,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当场或非常快地(通常当场或1-2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颁发许可证。但! 这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监管部门会在发证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全覆盖现场核查。如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将依法撤销许可决定,并予以处罚。 常规审核制: 对于风险较高的业态(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生食制售、冷食制售等),或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人,市场监管部门会在受理后,指派至少2名执法人员对经营场所进行实质性现场核查(通常在受理后10-15个工作日内)。核查人员会对照申请材料和现场实际情况,检查场所布局、设备设施、卫生条件、制度落实等是否符合要求。核查通过是批准的关键一步。 4. 审批决定: 根据审核(告知承诺后核查或常规现场核查)结果,市场监管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通常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承诺制会更快)作出决定: 符合条件: 准予许可,制作《食品经营许可证》。 不符合条件: 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 领取许可证: 线上领取: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在“一网通办”平台或“随申办”APP查询、下载电子版《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线下领取: 也可以根据通知,凭受理通知书和身份证件到指定的市场监管所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纸质许可证。 三、 重要注意事项 1. “一网通办”是主流: 强烈推荐优先使用线上申请,方便快捷,进度可查。 2. 现场核查是关键: 无论是告知承诺制的事后核查还是常规的事前核查,现场是否符合要求是发证的核心。务必在申请前确保现场完全达标。 3. 告知承诺不等于免责: 签署告知承诺书后获得许可,不代表万事大吉。务必确保承诺内容真实且持续符合条件,否则核查不通过会被撤销许可,影响信用。 4. 材料真实准确: 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虚假材料会导致申请被驳回甚至受到处罚。 5. 及时变更/延续: 许可证有效期通常为5年。如经营场所、布局流程、主要设备设施、经营项目等发生变化的,需在变化前或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需申请延续。 6. 咨询当地监管部门: 各区或具体街道/市场监管所可能有一些细微的执行差异或额外要求。在正式申请前,强烈建议: 访问拟经营场所所在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看办事指南。 拨打12345 市民服务热线或12315 市场监管热线咨询。 直接前往拟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场监管所进行现场咨询(最推荐,能获取最直接的要求,特别是对图纸的要求)。 四、 小餐饮备案(特殊情形) 对于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主要提供热食类食品制售、简单冷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或自制饮品制售),如果不满足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某些硬件条件(如无法完全解决油烟扰民、无法设立独立卫生间等),但符合食品安全基本要求、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且未列入禁止选址区域的,可以申请办理《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公示卡》(俗称“小餐饮备案”)。这属于一种过渡性管理措施,具体要求(如面积上限、选址限制、设施要求)各区可能有差异,需咨询属地市场监管所。 总结: 新办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心是:主体合法、场所合规、设施完备、制度健全、人员健康。流程以“一网通办”线上申请为主,配合告知承诺+事后核查或常规审核+事前核查。提前准备、确保现场达标、仔细阅读填写要求、及时咨询属地监管部门是顺利办证的关键。祝您办理顺利,生意兴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