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主要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清算阶段 成立清算组 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股东或法院指定人员担任清算组成员。逾期未成立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 清算工作 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通知债权人(30日内)并公告(60日内); 处理未结业务、清缴税款、清偿债务; 制定清算方案,经股东会或法院确认后分配剩余财产。 二、注销登记 税务注销 提交清税证明、注销报告等材料,完成国税、地税注销(需先结清税款)。 工商注销备案 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等材料至工商局。 公告公示 需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45天(简易注销20天)。 其他注销事项 银行账户注销; 社保、公积金账户注销; 印章销毁。 三、关键材料清单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近三年财务报表及税务凭证; 股东会决议及清算报告; 清税证明。 四、特别提示 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需先完成清算才能注销; 存在未决诉讼或债务纠纷的,需先解决再办理注销; 全程需6个月以上,建议委托玖邀开业专业机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