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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类型及时间说明

2025-8-16 22:31|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16| 评论: 0

摘要: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综合所得)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税款,确定该年度应补或应退税款,并 ...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综合所得)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税款,确定该年度应补或应退税款,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结清全年税款的行为。

汇算清缴类型及时间说明

主要分为两大类: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它们的主体、对象和时间都有显著区别: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 类型定义:

    • 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 对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内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据税法规定计算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与预缴税额进行比较,多退少补。
  2. 汇算清缴时间:

    • 核心期限: 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
    • 具体日期: 通常是次年1月1日至5月31日
    • 关键点:
      • 无论企业是否盈利,只要是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都应进行汇算清缴。
      • 如果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如注销、被吊销执照等),应当在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办理当期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1. 类型定义:

    • 适用于取得综合所得居民个人
    • 综合所得包括: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将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上述四项所得合并,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与预缴税款(通常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次代扣代缴)进行比较,多退少补。
  2. 汇算清缴时间:

    • 核心期限: 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
    • 关键点:
      • 预约办理(早期): 通常在2月中下旬开放预约3月1日-3月20日期间的办理时段。纳税人需提前预约才能在这段时间办理。
      • 直接办理(高峰期): 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无需预约,可直接通过官方渠道(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办税服务厅等)办理。
      • 年度概念: 汇算的是上一个自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内取得的综合所得。
      • 非强制所有人: 符合特定条件的纳税人(如年收入不超12万且补税额不超400元等)可以免于办理汇算清缴,但如需退税则必须申请。具体免办条件每年可能有微调,需关注当年政策。

总结对比表

特征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适用对象 居民企业、其他取得收入的境内组织 取得综合所得的居民个人
针对所得 企业年度全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 年度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核心时间 次年 1月1日 至 5月31日 (5个月内) 次年 3月1日 至 6月30日 (4个月内)
特殊情形 年度中间终止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 早期(3.1-3.20)通常需预约办理
是否强制 原则上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必须办理 符合特定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免办,但退税需申请
主要目的 准确计算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多退少补 准确计算年度综合所得应纳个税,多退少补

重要提示

  1. “含当日”: 上述时间期限都是“含当日”的,即截止到5月31日24时、6月30日24时(以税务机关系统时间为准)。
  2. 逾期后果: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汇算清缴并缴纳税款(如需补税),将产生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并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
  3. 政策变化: 具体的办理流程、免办条件、扣除标准等细节,每年可能会有微调。务必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或“个人所得税”APP发布的最新公告和操作指引。
  4. 其他税种: 除了上述两大主要汇算清缴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也可能需要进行经营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通常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类似),以及一些特定行业或情形可能有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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