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用房地产免征房产税的情况,根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
- 普通住宅免税
- 个人自住的普通住宅(非营业性质):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暂免征收房产税。

二、特定群体或机构自用房产
- 国家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房产
- 如公立学校、医院、科研机构等非营利单位自用房产免税。
-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房产
- 寺庙内的宗教活动用房、公园管理单位办公用房等免税。
- 保障性住房
- 政府认定的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免征房产税。
三、地方试点政策(上海、重庆)
目前仅上海、重庆试点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但仍有免税政策:
- 上海政策
- 免税面积:人均60㎡(含)以下免征。
- 例:三口之家住房180㎡以内免税,超出部分按房价70%征税(税率0.4%~0.6%)。
- 首套房优惠:新购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税(需满足人均面积≤60㎡)。
- 重庆政策
- 免税面积:独栋商品住宅每户180㎡免税;新购高档住房(单价超均价2倍)100㎡免税。
四、其他免税情形
- 危房、停用房产:经鉴定停用或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免征房产税。
- 临时性房屋:工地临时工棚、材料棚等施工临时建筑,免征房产税。
- 农民自建住房:农村宅基地上自建住房,不属于征税范围。
重要提示
- 非居住房产需征税
- 个人/企业拥有的商铺、写字楼、厂房等非居住房产,无论自用或出租,均需按房产余值或租金缴纳房产税(税率1.2%或12%)。
- 出租住房有优惠
- 个人出租住宅用于居住,按租金4%征房产税(原税率12%),实际税负较低。
- 未来政策动向
- 2021年国家提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未来可能扩大试点范围,但自住普通住宅预计仍保留免税面积。
总结
房产类型 |
是否免征房产税 |
主要条件 |
个人自住普通住宅(非试点) |
✓ 免征 |
非商用、非出租 |
上海/重庆试点住宅 |
部分免征 |
人均面积≤60㎡(沪)/免税面积(渝) |
国家机关、军队自用房 |
✓ 免征 |
办公或业务用途 |
公立学校/医院自用房 |
✓ 免征 |
非经营性质 |
个人商铺/写字楼 |
✗ 征税 |
按房产余值或租金计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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