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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

2025-8-14 22:00|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138| 评论: 0

摘要: 上海市为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主要依据 《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最新修订版于2023年发布)。以下是核心政策要点: 一、适用对象 地区总部(跨国公司总部) 母公 ...

上海市为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主要依据 《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最新修订版于2023年发布)。以下是核心政策要点:


一、适用对象

  1. 地区总部(跨国公司总部)
    • 母公司授权,在沪管理中国区或亚太区多个分支机构的法人企业。
  2. 总部型机构(事业部总部)
    • 母公司授权,承担研发、供应链管理、结算等独立职能的机构(非法人也可申请)。
  3. 外资研发中心
    • 由外资设立,从事基础研究或技术开发的机构。

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


二、主要支持政策

1. 资金资助与奖励

  • 开办补助
    对实缴资本达200万美元以上的新设地区总部,最高给予500万元人民币开办资助;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总部,最高可获1000万元。
  • 租房购房补贴
    在浦东、虹桥等指定区域租购办公用房的,按实际支出30%给予补贴(最高1500万元)。

2. 税收优惠

  • 个人所得税优惠
    高管及核心人才可享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最高15%税率)。
  • 跨境资金池
    地区总部可设立跨境资金池,便利境内外资金调拨,简化外汇登记手续。

3. 贸易便利化

  • 通关绿色通道
    进出口货物适用快速通关、预约查验等便利措施。
  • 保税监管
    符合条件的总部可申请保税物流中心(B型)资格,开展保税仓储、分拨等业务。

4. 人才支持

  • 人才引进落户
    地区总部高管及技术骨干可优先办理上海落户(缩短社保年限要求)。
  • 工作许可便利
    外籍员工可办理最长5年的工作许可,配偶及子女随行享居留便利。

5. 研发创新支持

  • 研发费用补贴
    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研发设备免税,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可享加计扣除。
  • 知识产权保护
    提供快速专利申请、维权援助服务。

三、申请条件

  1. 基本要求
    • 母公司资产总额≥2亿美元(服务业可放宽至1亿美元)。
    • 在上海实缴注册资本≥200万美元,且管理至少2家境内分支机构。
  2. 职能要求
    • 承担投资管理、供应链协调、研发等区域性职能。

四、申报流程

  1. 提交申请
    通过"上海市外商投资促进服务平台"在线提交材料(母公司授权书、验资报告、业务计划书等)。
  2. 部门审核
    由市商务委牵头,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外汇管理局等联合评审(约20个工作日)。
  3. 认定颁证
    通过后颁发《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证书》,凭证书享受政策。

五、动态管理

  • 已认定的地区总部需每年提交经营报告。
  • 因职能调整不符合条件的,可能被移出名录。

政策亮点

资金池额度放宽:跨境资金池上限为企业净资产的2倍(此前为1倍)。
"一窗通办"服务:商务、海关、外汇等部门联合提供政策咨询与落地协调。
区域叠加政策:如在临港新片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增设总部,可额外享受当地税收、土地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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