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车票涉及的增值税税率(更准确地说,是增值税抵扣政策)取决于车票的类型和购票方的纳税人身份(主要是一般纳税人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以下是关键点总结:
抵扣主体:仅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为生产经营目的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员工出差等),其取得的符合条件的车票,才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 小规模纳税人或用于个人消费/集体福利的车票,不能抵扣增值税。
可抵扣的车票类型及计算方式:
- 铁路旅客运输(火车票、高铁票、动车票等):
- 进项税额 = 票面金额 ÷ (1 + 9%) × 9%
-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长途汽车票、船票等):
- 进项税额 = 票面金额 ÷ (1 + 3%) × 3%
- 航空旅客运输(机票):
- 进项税额 = (票价 + 燃油附加费) ÷ (1 + 9%) × 9%
- 注意:民航发展基金(原机场建设费)不能计入抵扣基数。
凭证要求:
- 必须是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车票。这是最关键的要求!常见的符合要求的凭证包括:
不能抵扣的情况:
- 出租车票(通常没有实名信息,且提供方多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体,难以取得合规抵扣凭证)。
- 用于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旅客运输服务。
总结表:
车票类型 |
适用扣除率 |
计算公式(进项税额) |
凭证要求 |
火车票/高铁票/动车票 |
9% |
票面金额 ÷ (1 + 9%) × 9% |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 |
长途汽车票/船票 |
3% |
票面金额 ÷ (1 + 3%) × 3% |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客票 |
机票 |
9% |
(票价 + 燃油附加费) ÷ (1 + 9%) × 9% |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行程单或电子发票 |
出租车票/网约车票(非专票) |
不可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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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 抵扣主体限制: 此政策仅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于生产经营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 实名制是关键: 车票上必须有清晰的旅客姓名、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才能用于抵扣。
- 计算抵扣: 不是直接按票面金额乘以税率,而是需要先还原为不含税价,再乘以扣除率。
- 凭证合规: 务必取得符合规定的票据类型(电子普票、行程单、实名制车票等)。
- 政策依据: 主要依据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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