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联营”是一个会计术语,特指企业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对该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但既不能控制也不能与其他方共同控制该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
简单来说,就是你的公司投资了另一家公司,成为其重要的股东(通常是持股比例在20%至50%之间,但这只是一个参考范围,核心标准是“重大影响”),能够参与其经营决策,但还达不到能完全说了算(控制)或者需要和其他股东一致同意才能决策(共同控制)的程度。

以下是投资联营的关键特征:
重大影响: 这是最核心的特征。指投资方有参与被投资方财务和经营政策决策的权力,但不足以控制或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 如何体现重大影响?
- 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包括股利分配政策等。
- 持有被投资单位股份达到一定比例(如20%以上通常是重要标志,但低于20%也可能有重大影响,高于50%也可能因特殊原因丧失控制权)。
非控制/非共同控制:
- 区别于子公司: 对子公司是控制(通常持股>50%或虽低于50%但有实质控制权),需要合并财务报表。
- 区别于合营企业: 对合营企业是共同控制(由多方一致同意才能决策),通常采用权益法核算(与联营相同),但其本质是多方共同控制一个主体。
会计处理:采用权益法
- 这是投资联营在财务报表(通常是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核心核算方法。
- 后续计量:
- 投资后,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主要是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投资方按持股比例相应调整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投资方相应减少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因为分红相当于投资回报的实现,减少了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
- 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净损益进行调整后确认(例如,按公允价值计提的折旧摊销与按账面价值计提的差额需要调整)。
- 结果体现: 被投资单位的盈利会增加投资方资产负债表上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和利润表上的“投资收益”;被投资单位的亏损则相反。收到的现金股利不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因为之前已通过权益法在净资产中反映了),而是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总结投资联营的核心要点:
- 关系性质: 重大影响(参与决策,非控制/非共同控制)。
- 典型持股范围: 20%-50%(非绝对,以实际影响力为准)。
- 财报影响:
- 资产负债表: “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其价值随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变动而变动。
- 利润表: “投资收益”项目,反映按持股比例分享的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经调整)。
- 现金流量表: 收到股利计入“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计入“投资支付的现金”。
例子:
假设A公司购买了B公司30%的股权。
- 如果A公司能向B公司董事会派驻一名董事,参与B公司的重大决策讨论(如年度预算、重要投资),但无法单方面决定这些事项,也不能否决其他主要股东的决定,那么B公司就是A公司的联营企业。
- 在A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上:
- 如果B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A公司按30%比例确认300万元“投资收益”,同时将其“长期股权投资 - B公司”的账面价值增加300万元。
- 如果B公司宣布并发放现金股利500万元,A公司收到150万元(500*30%),此时A公司减少其“长期股权投资 - B公司”账面价值150万元,收到的150万元现金计入现金流量表。这150万元不会再次计入A公司当期的投资收益(因为收益已通过权益法体现在300万的投资收益和净资产增长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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