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抵扣(更准确地说,是税前扣除)主要发生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适用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所得)。这些扣除项目能有效降低你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 
以下是主要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情况:
一、 基本减除费用(俗称“起征点”)
- 标准: 每年60,000元(即每月5,000元)。
- 说明: 这是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每个人都可以扣除的基本额度。如果你的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通常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需汇算清缴确认)。
二、 专项扣除(俗称“三险一金”)
- 项目: 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 标准: 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和上限实际缴纳的部分,可以在税前据实扣除。
- 说明: 这是强制性的社会保障缴费,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三、 专项附加扣除(这是最重要的抵税项目)
这是国家为了减轻特定生活负担而设立的扣除项,需要纳税人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上申报。目前共有七项:
子女教育:
- 对象: 3岁至博士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子女(境内或境外均可)。
- 标准: 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
- 扣除方式: 父母可以选择由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选择双方各扣除50%。
继续教育:
- 境内学历(学位)教育: 在学期间每月400元(每年4800元),最长扣除48个月。
-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一次性扣除3600元。
- 说明: 个人兴趣爱好的培训不能扣除。
大病医疗:
- 对象: 纳税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
- 标准: 在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扣除方式: 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的由父母一方扣除。
- 凭证: 需要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住房贷款利息:
- 对象: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购买中国境内首套住房发生的贷款利息。
- 标准: 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
- 扣除方式: 夫妻双方婚前各自购买首套房贷款的,可选择一套由购买方扣除100%,或双方各自扣除50%。只能享受一次。
- 注意: 不能与住房租金扣除同时享受。
住房租金:
- 对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 标准(分城市层级):
-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 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
- 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 扣除方式: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
- 注意: 不能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同时享受。
赡养老人:
- 对象: 赡养年满60岁父母(含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
- 标准:
- 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每年24000元)。
- 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分摊方式包括均摊、约定分摊、指定分摊(需签订书面协议)。
- 说明: 纳税人父母中只要有一位年满60岁即可享受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 对象: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
- 标准: 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
- 扣除方式: 父母可以选择由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选择双方各扣除50%。
四、 其他扣除项目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 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如税优健康险,通常每月扣除限额200元)。
- 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目前处于试点阶段)。
- 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需符合特定条件)。
准予扣除的捐赠:
- 个人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
- 标准: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有些特殊捐赠(如对特定基金会、特定项目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
- 凭证: 必须取得合法的公益性捐赠票据。
五、 年终奖单独计税优惠(过渡期政策)
- 政策: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奖),在2027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单独计税(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 说明: 这虽然不是直接的“扣除”,但选择单独计税有时会比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更划算,达到“节税”效果。纳税人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选择更优方式。
重要提示
- 申报是关键: 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符合条件的扣除(如符合条件的捐赠、年金等),必须由纳税人本人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进行填报或确认,并提供相关信息或凭证,否则无法享受扣除。
- 汇算清缴: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期。在这个期间,你需要汇总上一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减去各项扣除(基本减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等)和符合条件的捐赠,计算出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已预缴税额,多退少补。这是确保你享受所有应享扣除的关键环节。
- 留存资料: 对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住房贷款、租金、大病医疗等,以及捐赠扣除,需要按税法规定留存好相关合同、票据、证明等资料备查(通常为5年)。
- 政策更新: 税收政策可能会有调整,请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公告。
总结来说,要最大化地“抵税”,你需要:
- 确保“三险一金”(专项扣除)足额缴纳。
- 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认真、准确地填报所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贷/房租、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
- 如有符合条件的年金、税优健康险、公益性捐赠等,也要进行申报扣除。
- 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仔细核对收入和扣除信息,选择年终奖最优计税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