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中国税法有明确规定,主要依据的是财税[2015]119号文件及其后续补充规定(如财税[2018]99号、财税[2023]7号等)。以下是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及关键要点: 
一、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
1. 人员人工费用
-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 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需签订劳务协议)。
2. 直接投入费用
-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
- 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 折旧费用
-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 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 无形资产摊销
-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5. 设计试验费
-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
- 装备调试费用(不含批量生产后的常规调试)。
- 临床试验费(医药、生物技术领域)。
6. 其他相关费用
- 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
- 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
- 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
- 差旅费、会议费(需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
- 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按人员人工费用比例分摊)。
- 限额控制: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 10%。
二、不可加计扣除的费用
- 非研发直接相关的支出
- 非专门用于研发的资产费用
- 生产与研发共用的设备折旧,需按合理比例分摊(如工时占比)。
- 委托境外研发费用
- 可扣除80%,且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
- 法律禁止行业
- 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负面清单行业)。
三、新政要点(2023年起)
- 加计扣除比例提高
- 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加计扣除(即税前扣除200%)。
- 其他企业:75%加计扣除(2023年12月31日前为75%,后续政策可能延续)。
- 预缴申报即可享受
- 企业可在每年10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提前享受优惠(原为汇算清缴时享受)。
四、实操注意事项
- 项目合规性
- 研发项目需在税务部门备案,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行业前沿方向。
- 费用归集要求
- 设立辅助账(或专账),区分生产与研发费用,留存备查凭证(如项目计划书、工时记录等)。
- 委托研发
- 需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并在科技部门登记;委托境内机构研发的,按实际发生额80%加计扣除。
示例
若某企业研发费用为100万元:
- 制造业企业:可加计扣除100万元 → 税前扣除总额 = 100万(原费用)+ 100万(加计)= 200万元。
- 其他企业:可加计75万元 → 税前扣除总额 = 175万元。
政策依据: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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