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的要求,严格遵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发布的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以及配套文件《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2021年第121号)(通常简称为121号公告)中的附件《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上海药监局”)作为NMPA授权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注册审批工作。申报单位需要向上海药监局提交符合国家统一要求的完整资料。 核心依据文件: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适用于体外诊断试剂)《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药监局2021年第121号公告)及其附件:
附件1: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附件2:医疗器械变更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附件3:医疗器械延续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注:体外诊断试剂有对应的附件要求,在同一个公告里)上海药监局发布的具体办事指南和通知:(需要关注其官方网站获取最新要求,如申报方式、电子申报系统使用等)。 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所需主要资料清单(基于121号公告附件1): 
申请表: 
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在线填报后打印)。需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证明性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性声明:
声明申报产品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要求。声明申报产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提供符合标准的清单。声明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声明提交的电子资料与纸质资料内容完全一致(如适用)。声明产品上市后与生产有关的责任承担承诺。其他需要声明的内容。委托书(如委托代办机构办理):委托书及被委托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境内申请人注册地址与生产地址不同的情况说明(如适用)。申报前与监管机构的沟通记录和结果(如适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清单: 
依据《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通常引用国际标准ISO 16142或NMPA发布的等效文件),逐项说明产品符合性所采用的方法,和为证明符合性而提交的客观证据文件名称。这是注册资料的核心框架文件。综述资料: 
概述:产品名称、分类编码、管理类别、预期用途等。产品描述:工作原理/作用机理、结构组成/主要组成成分、原材料、交付状态、包装说明、研发历程、与同类/前代产品的参考和比较等。适用范围和禁忌症。上市历史(如适用)。非临床研究资料: 
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详细的医疗器械风险管理报告(基于YY/T 0316 / ISO 14971)。产品技术要求: 这是核心文件之一。明确产品的性能指标和检验方法。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产品特性制定,格式需符合法规要求。检验报告:
提供具有医疗器械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注册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报告内容需覆盖产品技术要求的所有项目。典型性型号/规格的覆盖说明(如涉及多个型号规格)。研究资料: 根据产品特性提供,通常包括但不限于:
物理和机械性能研究化学/材料表征研究(如化学成分、材料相容性、可沥滤物/浸提物研究)电气安全研究(如适用)辐射安全研究(如适用)软件研究报告(如含软件,需按《医疗器械软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提交)生物学评价研究(按GB/T 16886 / ISO 10993系列标准,提供生物学评价报告)清洁、消毒、灭菌研究(如适用,包括产品耐受性、灭菌确认、残留毒性等)稳定性研究(货架有效期、使用稳定性、运输稳定性)包装及包装完整性验证临床评价资料: 
这是证明产品安全有效的关键证据。路径包括:
同品种比对路径: 最常见路径。提交与已上市同品种器械的对比分析、支持性数据(如公开文献、临床数据等),证明二者基本等同且差异不影响安全有效性。临床试验路径: 若无法通过同品种比对证明,需提交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要求的临床试验方案、伦理批件、临床试验报告、统计分析报告等。豁免临床试验目录路径: 若产品列入NMPA发布的《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可提交相应的论证说明。临床评价报告(CER)是核心产出文件。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样稿: 
提供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要求的中文说明书和标签样稿。内容需包含法规要求的全部要素,如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组成、适用范围、禁忌症、注意事项、警示信息、安装使用说明、维护保养、储存条件、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信息、注册人信息等。需与综述资料、临床评价资料、风险管理报告中的内容一致。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虽然注册申报时不要求提交体系文件的全文,但需要提供:
注册申请人/注册人符合性声明(声明已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注册申请人/注册人关于产品生产制造信息的说明文件(如生产地址、关键工艺、特殊过程、外包生产活动等)。在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通常与注册审评并行或稍后进行)时,需要接受现场检查,证明其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要求并能持续生产出合格产品。符合性声明(特定项目): 
如产品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评价路径决策、医疗器械软件、医疗器械网络安全等特定指导原则要求的声明。 上海市申报特别注意: 
电子申报: 上海药监局普遍实行无纸化/电子化申报。申请人需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eRPS) 或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的相关入口进行在线填报和资料上传。务必关注上海药监局官网关于申报系统、资料格式(如PDF要求)、签章方式的最新通知。长三角分中心: 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设在上海,承担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评任务(具体分工需关注公告)。申报前最好确认受理和审评机构。咨询沟通: 上海药监局设有法规服务站等渠道,鼓励企业在研发和注册阶段提前进行沟通咨询。动态更新: 国家和地方药监部门的法规、指导原则、标准、申报要求等会不断更新,务必随时关注国家药监局官网、上海药监局官网、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CMDE)官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分类界定: 在正式申报前,务必确认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且分类编码正确。如有疑问,可向国家药监局或上海药监局申请分类界定。 建议步骤: 
确认产品类别和分类编码: 使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或申请分类界定。仔细研读法规: 深入学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及121号公告附件1。查阅指导原则: 查找与产品相关的具体审评指导原则(如软件、生物学评价、临床评价等同路径等)。准备技术要求: 依据国标、行标和产品特性制定。进行注册检验: 联系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送检。开展研究: 完成风险管理、非临床研究(生物相容性、有效期等)、临床评价(CER)。撰写综述资料、说明书标签等。整理证明性文件。在线填报和上传: 按要求在指定系统中提交。配合体系核查: 做好接受现场检查的准备。关注审评进度: 及时响应审评员的发补要求。 总结: 上海市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的核心要求与国家要求完全一致,关键在于严格遵循121号公告附件1《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并结合产品特性和相关指导原则准备详实、科学、合规的资料。同时,必须关注并适应上海市药监局的具体申报流程(特别是电子申报要求)和最新动态。建议在准备过程中寻求玖邀开业咨询机构的帮助,以提高注册成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