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电子烟(主要指电子烟产品,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需要缴纳的主要税种是消费税、增值税,此外还有相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纳税环节主要集中在生产(进口)环节和批发环节。 
具体如下:
1. 消费税
- 纳税环节:
-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 电子烟生产企业(或进口企业)在销售(或进口)电子烟产品时缴纳。
- 批发环节: 电子烟批发企业将电子烟销售给电子烟零售单位或其他电子烟批发企业时缴纳。
- 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生产/进口环节),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子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批发环节)。
- 税率(从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税办法。
- 生产/进口环节: 按**36%**的税率缴纳消费税(从价税)。
- 批发环节: 按11%的税率缴纳消费税(从价税),同时按0.03元/支缴纳消费税(从量税)。
- 计税依据:
- 从价部分: 生产环节按生产企业的销售额;进口环节按组成计税价格;批发环节按批发企业的销售额。
- 核心文件: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2022年第33号)。
2. 增值税
- 纳税环节: 在电子烟生产、批发、零售的每一个销售环节都需要缴纳。
- 纳税人: 销售电子烟的所有单位和个人(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
- 税率: 通常适用**13%**的货物税率(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通常为3%,但可能有优惠政策,需以最新政策为准)。
- 计税依据: 纳税人销售电子烟取得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
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 纳税环节: 随同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一起缴纳。
- 计税依据: 以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 税率/费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 地方教育附加: 费率一般为2%(具体由各省规定)。
总结关键点
- 消费税是电子烟特有的重头税:
- 在批发环节再征收一次(11%从价税 + 0.03元/支从量税)。这是国家调控电子烟消费和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
- 主要纳税义务人:
- 消费税: 生产/进口企业(生产环节税负)、批发企业(批发环节税负)。
- 增值税: 所有销售环节的企业(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
重要提示
- 政策时效性: 税收政策,尤其是针对电子烟这类新兴且监管严格的商品,可能会调整。以上信息基于当前(截至2024年中)有效的政策,主要是财政部2022年第33号公告。
- 具体执行: 企业在实际经营中需要严格遵循税务登记、开票、申报、缴纳税款等规定。电子烟作为特殊消费品,税务监管通常更为严格。
- 零售环节: 目前消费税不直接在零售环节向消费者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的法定纳税人是生产/进口商和批发商),但批发环节征收的消费税会通过价格传导最终转嫁给消费者。零售商主要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
如果您是相关企业经营者,强烈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师或主管税务机关,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税务处理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