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上海市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办理的条件、材料及流程说明(依据最新政策整理): 一、办理条件(备案制) 自2021年7月1日起,建筑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企业需满足: 1. 企业资格 - 已在上海注册的公司,营业执照包含“施工劳务”或相关经营范围。 2. 净资产要求 - 企业净资产 ≥ 200万元人民币(新注册企业以注册资本为准)。 3. 技术负责人 - 1名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的技术负责人(需工程类相关专业)。 4. 技术工人 - 不少于50名持有住建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的技术工人(需涵盖钢筋工、砌筑工等工种)。 二、所需材料清单 办理备案需提交以下材料至上海市住建委: 1. 《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申请表》(上海一网通办平台下载);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扫描件); 5. 50名技术工人证书(需提供名单及证书编号,系统自动核验); 6. 企业承诺书(承诺材料真实性,模板由系统生成); 7. 办公场所证明(如租赁合同或产权证,部分区抽查)。 三、办理流程(全程网办) 1. 注册登录 - 进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 → 点击“一网通办”入口 → 注册企业账号。 2. 填报信息 - 选择“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事项 → 在线填写企业信息、上传材料(PDF格式)。 3. 系统核验 - 系统自动比对人员证书信息(技术工人证书需在“住建部技能人员库”或“上海人社系统”可查)。 4. 备案完成 - 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 → 当场生成电子备案证明(无纸质证书)。 - 备案信息同步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5. 领取结果 - 登录企业后台下载打印《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表》。 四、注意事项 1. 时效性:备案即时生效,无公示期。 2. 证书管理:备案证明无有效期,但企业需维持人员、资产等条件,接受动态核查。 3. 人员要求:技术工人证书必须真实有效,社保可后续分批缴纳(备案时不强制)。 4. 变更/注销:企业名称、地址等变更需在30日内重新备案;注销资质需在线提交申请。 5. 承接范围: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不再区分木工、砌筑等专业)。 五、常见问题 - Q:劳务资质备案后还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吗? A:需要! 完成备案后,立即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需配备A/B/C三类人员及安全制度)。 - Q:分公司能否备案? A:不能,必须以独立法人企业申请。 - Q:技术工人证书如何获取? A:需参加住建或人社部门授权的培训机构考试(如上海建工学校、城建职业学院等)。 建议办理前登录“上海市住建委官网-政务服务-办事指南”下载最新材料清单,避免政策调整影响进度。如需代办服务,可选择上海本地合规的资质咨询机构(注意查验其住建委备案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