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是指发票内容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为他人虚开:发票的开具方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为其他企业或个人开具发票。 为自己虚开:企业或个人自己给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相符的发票。 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企业或个人要求其他有开票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 介绍他人虚开:作为中间人,介绍开票方和受票方进行虚开发票的行为。 发票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符:包括品名不符、数量不符、金额不符等。 交易对象不符:发票上的销货方、购货方与实际交易对象不一致。 交易商品不符:交易的商品与发票上开具的商品名称不一致。 虚开发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虚开发票的五种行为 为他人虚开 :发票的开具方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为其他企业或个人开具发票。 为自己虚开 :企业或个人自己给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相符的发票。 让他人为自己虚开 :企业或个人要求其他有开票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 介绍他人虚开 :作为中间人,介绍开票方和受票方进行虚开发票的行为。 发票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符 :包括品名不符、数量不符、金额不符等。 |